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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旅游诚信“红黑榜”制度

时间:2015-05-18 来源:滕州日报社

5月14日,记者从市旅服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旅游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从即日起,市旅服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出旅游诚信“红黑榜”制度,着力促进“诚信旅游”建设。

据了解,旅游诚信“红黑榜”制度,是以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红榜”发布进行表彰,并在当年的评先树优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通过“黑榜”发布予以曝光,被“黑榜”公示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先评优活动等。

据市旅服局旅游执法大队的负责人介绍,通过完善表彰与惩戒联动机制,可以发挥“红黑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功能,促进“诚信旅游”建设。此外,“红黑榜”的公示平台设在了“滕州市旅游政务网”上,并将通过其他媒介向社会发布,进一步加大曝光的力度。

为保障“红黑榜”制度的效用得到充分发挥,该局结合当前群众关心的旅游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制定了具体的评价标准。其中,“红榜”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在市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行业诚信创建评比中排名靠前的,省级以上涉旅部门监督检查定性为优秀;年内收到表扬信、感谢信或锦旗数量排名在全市位于前列;经营活动坚守旅游行业道德规范,强化自身诚信服务建设,对全市旅游工作有突出成绩或突出贡献等。

“黑榜”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市旅游监察部门查处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涉旅企业和个人,包括旅行社以承包、挂靠等形式转让经营权,旅游企业发布虚假旅游广告,导游员擅自改变团队计划,私拿回扣、索要小费,星级饭店、旅游景区降低服务质量等;市级以上涉旅部门监督检查定性为不合格;被投诉较多的旅游企业或因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原因,造成责任事故;多次违规、诚信度低的导游员或因不良行为被辞退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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