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市统计部门获悉,我市启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监测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业统计服务。
此次统计对象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统计内容包括实物量指标和价值量指标。文化产业统计执行年报和定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制度,定报的报表频率为月报。目前,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限额以上文化批发零售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执行月度报表。文化产业统计资料收集立足于现行统计制度,采取全面调查、重点抽样调查及根据现有相关统计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科学推算相结合的统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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