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市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核查比对工作。1至4月,共发现疑似重复享受待遇的人员共1305人,已暂停待遇的494人,确认重复领取养老金的共811人,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117.1万元。
为杜绝重复参保、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等现象,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市人社局组织对全市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本信息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系统进行了联网核查比对,共发现疑似重复享受待遇1305人,经过下达书面告知书核查确认,确认重复领取养老金的共811人,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117.1万元。
据市社会保险事业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科长陈昌林介绍,一人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种养老保险,并同时享受两份养老保险待遇的,属于重复领取养老金,是一种违法行为。凡在《告知书》规定期限内主动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者,不予罚款;对拒不按规定退回者,将暂停其所有养老保险待遇,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