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启动,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在6月5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申请。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核实后,将在6月底前对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发放补贴。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是政府为了鼓励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给予补贴的一项惠民政策。补贴对象为经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纳入补贴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每半年办理一次,如未在当年提交补贴申请,视同自动放弃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不予补发。
社保补贴标准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仅限于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由市财政、人社部门确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社保补贴期限为除对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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