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完善价格监督体系,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义务价格监督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和良好的价格秩序。
此次公开招聘监督员,按地域、行业招聘的方式进行,经自愿报名、市物价局审核、媒体公示后聘用,聘期为3年,期满重新考核聘请。一经聘用,市物价局将颁发聘书和《义务价格监督员证》。在聘期期间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及时予以解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招聘的监督员职责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价格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协助了解监测商品和市场行情、价格信息动态,收集反映群众的意见;协助对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和收费公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映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协助调解价格矛盾,化解价格纠纷,配合价格执法人员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