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以来,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我市明确规定食堂由学校经营、独立核算,不以盈利为目的,严禁对外承包。学校食堂账户实行单独建账,设立专用银行账户,独立核算。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只可用于食堂内部水电费、工人工资、原材料等伙食成本支出。食堂账务由镇街教委办统一管理,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模式,规模较大的中学可单独管理食堂账务。
市教育局联合市食药监部门,对700余名教委办、学校分管负责人及食堂管理人员,就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检验、加工操作规范、食物中毒的预防及处理等有关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此外,两部门还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责令整改,同时结合检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