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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度

时间:2015-04-08 来源:滕州日报社

4月3日,记者从市编委了解到,我市在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之后,推行建立第三张清单,即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明确部门主要职责,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建立健全“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

据悉,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范围涉及52个部门,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等。

从我市本级权力事项清理情况看,大部分权力都是法定授予的,有权必有责,权力和责任义务是对等的。推行责任清单,就是要做到权责匹配,防止放权放责、缺位失位,确保政府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如果说确立“权力清单”相当于给企业等市场主体松绑,捆住政府乱作为的手,是针对政府乱作为问题,那么理出“责任清单”,则是针对政府不作为问题,明确政府怎么管市场,将该管的管住、该扶的扶好。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说,预计7月底,以市政府文件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同时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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