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按照上级要求,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我市从3月1日起,全面放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等5项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避免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进一步放开后,经营者串通涨价并将这些费用转嫁给消费者,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这5项服务价格放开后,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的监管,对建设项目实施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等中介提供评估评审等服务的,有关费用由委托机关承担,评估评审机构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市物价局将加强对建设项目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截留定价权,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转嫁成本,以及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