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幸福滕州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幸福滕州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据悉,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对象为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由择业知识分子。评选条件为,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纳税,生产经营良好、管理制度完善、资产质量较高,积极缴纳员工“五险一金”,企业在党、工会和团组织中发挥较好作用,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光彩事业、抗灾救灾、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公益慈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等方面表现优秀。对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则侧重于在专业成就、社会影响、社会形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评选表彰每两年开展一次,每届评选表彰30人左右。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的人选要经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对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人选要按照本行业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并征求所在行业协会以及相关部门意见。
人选经确定后,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滕州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幸福滕州优秀建设者”称号,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章和证书。该项荣誉获得者将会被优先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枣庄市级、省级、国家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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