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今日滕州

我市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

时间:2015-03-11 来源:滕州日报社

    3月7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市从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此次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旨在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免征或减半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省级立项的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友情链接: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5888998 邮箱:tzxxh638@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