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监督所抽调相关人员投入到辖区个体诊所规范化建设复审验收中。此次复审共有121家个体诊所通过验收,通过率为91.67%。
验收组参照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主要从依法执业、软硬件建设、档案材料等方面进行验收,并当场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对于拒不履行整改意见的个体诊所,将取消规范化诊所资格,不再予以公示。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