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自今年10月1日,我市按照国家规定正式施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99家企业和1824户个体工商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报公示。
据市工商局局长沈道成介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由国务院发布,主要是为了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后监管,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条例》明确规定了工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企业作为不同的信息公示主体所承担不同的信息公示义务。通过网上公示年报这种方式,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约束,保护交易相对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也保证了交易安全,维护了市场秩序。
《条例》一经公布,我市及时组织有关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同时强化社会宣传,下发了有关通知,形成了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条例》的实施得到了我市众多企业的支持。朱永成是滕州永冠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永冠商贸成立至今已发展成为我市家电市场的佼佼者。
今年,朱永成早早地公布了自己的年报信息。“《条例》施行后,为市场化的监管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作为企业,就应该以诚信为本,公示年报信息当然要支持。”朱永成说。
我市广大个体工商户也是《条例》的拥护者。经营仓储生意的甘杰,在《条例》正式施行之后,也及时公示了自己的年报信息。他告诉记者:“通过网上公示年报,不仅能够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度,而且公示后不用再跑到工商所里进行年检,大大方便了我们经营者,所以我第一时间就把信息公示了出来。”
企业信息公示都包括什么?
◎企业应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对企业不按照规定公示信息的行为,设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进行有关信息登记和公示;已公示的企业信息也可在公示系统网站中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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