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东省档案局和滕州市档案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发生在枣庄滕州的北沙河惨案档案。市档案局根据幸存者的口述、历史资料的记载以及实地调查,对北沙河惨案的发生情况有了详细的了解。据悉,这是我市第一次官方公布北沙河惨案的详细细节。
1938年3月15日,日军一个连的先头部队,沿着官道(今104国道)二十里铺朝着北沙河村前进。村里原来有500多人,自3月14日界河一线阵地开战以后,已经有一部分村民逃往村外,还有一部分人跑到了德国教堂里,有84人留在了村里。由于官道被破坏,日军重型部队无法前进,按照原定计划,日军打算在北沙河村找些村民修路,但是无人愿意配合。日军在村里找不到人,还发现墙壁上到处都是反日标语和口号,恼羞成怒之下兽性大发,便端着明晃晃的刺刀,进行了灭绝人性的大屠杀。不论是走不动的老人,还是刚会爬的婴儿,一个都不放过。有的被绑在树上活剥,有的用刺刀穿死,有的被关在屋里烧死……为了发泄兽性,他们见妇女就强奸,上至70多岁的老人,下至十一二岁的幼女。有的奸后再开膛破肚,惨不忍睹。
当日军搜到村民王廷标一家时,他们藏身的地窖被发现了,王廷标一家七口,被日军从地窖里全部拽了上来,随后被赶到一个大水坑前面,那里已经站满了村民。然后日军开始扫射,杀红了眼的日军一面疯狂杀人,一面把尸体往水坑里扔。吓昏过去的王廷标被扔进了坑里,幸好水坑的水不是很深,王廷标侥幸生存下来。
据统计,在北沙河惨案中,日军共残害北沙河村民83人,其中儿童15名。全家被杀绝的11户25人,只剩一口的4户。放火烧毁房屋240余间,牲畜12头,农具10余套,大、小车15辆。砍伐树木80余棵,抢走猪、羊、家禽不计其数。被烧后,有34户172人靠讨饭为生,有17户68人逃荒流亡外地,有24户45人无房地,靠背“河脚(背人过河)”、拉车为生。
(文中数据、资料均由我市档案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