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全省先期选择22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作为首批2015年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县,我市名列其中。
据了解,目前涉水涉地资金整合主要包括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4项资金。这4项资金投向相近,分别由市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项目建设与管理,如将其整合统筹安排,将会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
按照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山东省“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定,以及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定的有关要求,统筹考虑各项资金的支持内容,综合水利、土地、农业、林业等项目实施,研究确定2015年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农田治理规模,实施连片治理,整体推进,将项目区建成“旱能浇、涝能排、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的高标准农田。整合工作做到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三个统一”和项目规划布局、标准质量、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建后管护“五个统一”,真正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确保形成政策和资金的合力。
项目实施后,山东省将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对成效显著的试点县(市、区)安排资金予以奖励,并在今后安排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新增试点任务和资金时给予重点倾斜。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