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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提高补助标准加强民生保障性支出

时间:2014-12-12 来源:滕州日报社

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补助金8385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64938人;拨付五保供养补助资金993.7万元,确保8237名五保人员基本生活;筹集拨付保障资金648万元,保证984名孤儿基本生活;为5929名符合条件的低保重度残疾人员,落实生活补贴资金355.74万元……这一项项“实打实”的数据,让广大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2月8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我市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突出保障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财政社会保障水平和群众幸福指数稳步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今年全市共拨付1.6亿元资金,让困难群众“衣食无忧”,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0万余人次。

我市积极研究低保标准制定与调整机制,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高农村五保、孤儿保障水平,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大力支持残疾人就业,今年市财政共拨付17.52万元,用于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补贴发放、残疾人职业培训等,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拨付40.84万元支持开展残疾人机构托养与居家托养工作。

我市通过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解决高龄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着力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741.09万元,发放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3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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