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公共场所控烟进程,近期,市卫生监督所对我市部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开展了控烟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是公共场所控烟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活动中,该所共检查公共场所单位28家,开展问卷调查49人,出动卫生监督员27人次。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均能按照相应规定设立明显的禁烟标识,但多数场所经营单位存在禁烟意识相对薄弱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