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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5位农民工有了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4-10-16 来源:滕州日报社
    “看到身边的朋友在城里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子很羡慕,现在我们农民工也有了住房公积金,在城里买房有盼头了。”说起住房公积金,农民工曹燕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这些天很多农民工高兴地像过年,原来是我市启动的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让他们在城市安居不再是梦。10月11日,记者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了解到,为尽快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的目标,该中心和市新型农民就业服务协会联合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我市已有15位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136元。
据市新型农民就业服务协会办公室主任杜厚喜介绍,通过近几年调研发现,随着农民工向城镇转移幅度越来越大,大多数农民工在城市租房或采取普通贷款方式买房,生活压力大。该协会多次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沟通协调,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杜厚喜表示,今后将加大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培训课程,深入企业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让更多的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不再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专享福利,农民工也成了其中的受益者。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立足实际,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单位欠稳定、管理分散等特点,积极探索、寻找突破口,借助市新型农民就业服务协会这个平台,从服务农民工和经济社会大局出发,共同实施农民工公积金制度,填补了农民工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空白,有助于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该项制度的实施,将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农民工住房条件,加快城镇化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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