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园林管理部门启动了“省级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创建申报初审工作。
据了解,本次评选由省住建厅举办,其中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限于城市建成区内的单位和小区,单位用地面积一般不小于5000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32%,绿化面积为可绿化面积的100%,乔、灌、花、草搭配合理,乔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且已获得枣庄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或“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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