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来到位于滕州经济开发区内的深圳大奥科技有限公司,看到工人正在生产线上紧张忙碌,车载卫星导航终端产品生产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该项目所使用的土地,以前是一个已经停业的电容器项目,通过大奥科技公司实施并购,让这片土地得到了二次利用。
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大背景下,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保持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实施转型升级的重要课题。在该项工作探索中,我市于6月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滕州经济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项目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整治低效闲置用地,解决土地“睡大觉”的问题。自该《意见》出台以来,开发区管委会目前已清理辖区内的闲置低效用地项目4个,引进新项目4个,盘活土地275亩。
据滕州经济开发区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主任王介宏介绍,为依法推进该项工作开展,《意见》对闲置低效用地项目清理进行了综合认定,重点明确了清理项目遵循的基本原则、清理范围等,提高项目清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逐步建立完善的项目退出机制,使土地资源实现科学合理配置。
《意见》中还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清理范围、操作办法等。项目清理范围为经济开发区内所有存在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现象的项目及企业。具体规定为: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已建设未投产和建设完成已投产的,可通过约谈劝退的方式协议收回土地;对闲置低效用地项目同时依法依约限制办理土地转让、抵押、出租等行为;停止享受我市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奖励政策;不得参与我市和经济开发区组织的各种评优、评先活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和企业,同时收回所享受的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低效用地项目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并预先知会金融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