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近期,市司法局从优化服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法律服务工作开展角度出发,以省司法厅“四个中心”建设为契机,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以市公证处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成立了滕州市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服务中心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多措并举,确保广大群众获得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强化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为树立市法律服务中心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公证员、律师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使当事人咨询、受理、办理、结案等环节实现“一站式”服务,缩短当事人往返等待时间。中心设有服务大厅、群众接待室、等候座椅、服务手册及联系卡等便民设施,配备高清LED屏幕、推出了“绿色援助暖人心”、“贴心服务进社区”、“预约服务入家门”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为民措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市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值班人员每星期轮流在一楼服务大厅内接待办理业务,实行“谁受理、谁负责”的首问首办负责制。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全时通”服务模式的要求,制定符合中心实际情况的值班制度,实行周末窗口无休班,午餐时间不空岗,方便群众能够随时前来咨询办理业务,做到“倾听耳不烦、解释口不烦、服务不心烦”,让群众感受到温馨亲情服务,现日均接待当事人达100余人次。
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业务质量。法律服务质量是市法律服务中心向社会展现公信力的根本保障,为此,法律服务中心重新梳理整合公证、法律援助业务流程,在大厅内醒目位置张贴工作流程和人员信息,从办理业务每个环节入手层层把关,实行网络办证实时监督,受援案件全程跟踪。设置监督台和监督电话,时刻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实现“零投诉、零风险、零差错”的工作目标。
市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是市司法局探索创新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新途径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市法律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