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2014年上半年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77万余元已到位,符合条件的5929名低保重度残疾人将领到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
据了解,低保重度残疾人是指具有辖区常住户口,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和精神类别的残疾人。生活补贴遵循属地统一管理、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担,由各级列入预算。纳入补贴范围的残疾人员,每年将定期领取生活补贴资金。
为确保补贴资金真正用到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身上,市残联自4月份开始对全市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镇街残联做了大量细致的筛查工作,逐村到户核实,一丝不苟地记录,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信息及时登记汇总,经镇街残联初审后,市残联审查备案。审核过程中,市残联严格按照残疾人证(第二代)和低保证两证俱全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及信息输入有误的人员信息进行反馈,并及时督促镇街残联修正。同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出台相应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落实匹配资金,实施资金发放动态化管理,确立受助人员定期审核制度,及时将新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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