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得到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从7月份开始,在全市基层党委中全面推行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评价淘汰制度。
据悉,量化评价对象为全市各基层党支部管理的入党积极分子,主要采取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直接打分和党员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量化评价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日常学习培训四部分。
各基层党委将借助这次量化评价的有利时机,对本党委管理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入党动机不纯、未严格履行公推直选程序、有违法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的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一票否决”,不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