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市财政局主动作为,及时编制并落实经费预算。今年市财政拨付35万元用于文物普查工作,目前该笔资金已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据悉,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从2013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12月结束。对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
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延续时间长,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市财政局对所需购置物品全部经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程序招标采购,并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固定资产账面登记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可移动文物普查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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