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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重装上阵”释放惠农红利

时间:2014-07-07 来源:滕州日报社

7月1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召开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会议,传达《滕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了解,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作出的重大部署。山东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决定在枣庄等6市和章丘等1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滕州市为其中之一。

围绕国家和省、市相关部署,该实施方案明确了这次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和农村合作金融为重点,用改革创新手段,建设成为具有完善组织经营体系和服务规模优势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总的目标是,初步建立起新型合作运行体系,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从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中不难看出,本次综合改革一是突出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突出了为农服务。在此过程中,市供销合作总社将重点实施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社有资产管理创新、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农业服务规模化创新、农村现代流通创新、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创新和人才兴社战略“八大工程”。在时间安排上,从今年7月全面实施,到2016年3月完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对于本次改革多次提到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市供销合作总社工会主任陈锡鹏表示,所谓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供销合作社是市场经营主体,具有承担政府赋予、委托的公共服务职责,既具有经营属性,也具有公益属性。按照合作制原则,健全规章制度,在合作社、基层社、市联社逐级设立生产服务部、现代流通部、合作金融部和综合服务中心,延伸服务“三农”触角。

陈锡鹏坦言,本次改革受益最大的将是农民。譬如,在改革试点中,农民不仅可以通过网络、专家授课等方式获得培训,还可享受基层社提供的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既能有效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又可以节省开支,增加收入,切实让农民有所依靠,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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