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记者从市安委会办公室获悉,为消除安全隐患,从现在起到10月1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排查摸底、集中曝光、全面整治三个阶段进行,对排查出并责令整改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其按规定期限尽快整改销案。对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由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严格落实责任,督促尽快整改,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同时,此次专项行动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项行动牵引和带动基础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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