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感谢党的好政策,每个月给俺孙子发钱,逢年过节还有好心人前来看望。”5月15日,看到民政局工作人员前来看望龙阳镇史村孤儿小浩,小浩的监护人夏美莲激动地说。这是我市着力完善孤儿保障制度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保障孤儿能够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市民政局不断完善孤儿保障制度,确保他们健康成长。该局还成立了联系孤儿领导小组,从3月份起开展联系活动,61名干部与61名孤儿结对子,一对一帮扶,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关心孤儿成长,解决生活中存在的难题,为其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成长为有用人才。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城乡社会散养孤儿947名,实行动态化、科学化管理,市民政局为每名孤儿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孤儿或者监护人的银行账户,避免截留资金现象的发生。并与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签订孤儿养育协议,对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养育状况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及义务。今年第一季度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29.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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