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自去年8月1日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减税效果明显,截止到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减轻企业税负4666.71万元。
根据市国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在8个月的“营改增”试点中,全市共有1021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88户,小规模纳税人933户。分行业情况看:陆路运输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企业户数比例较高,分别占38%、23%、18%和10%。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应税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应纳税额891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实现316万元,占比35.47%;小规模纳税人实现575万元,占比64.53%; 交通运输业、文化创意服务业和物流辅助服务业对税收贡献较多,其中交通运输业以37.21%的试点企业户数申报了53.87%的税收收入。
市国税局副局长周广清分析称,“营改增”试点对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纳税人户数呈逐月上升趋势,累计新增试点纳税人455户,比去年8月1日增长89%。新增户数比例较多的行业为陆路运输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占比分别为29%、33%、13%和11%。
周广清说,从新旧税制收入变化看,按增值税申报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减去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计算,一季度,我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整体减少税收794.22万元,其中试点一般纳税人累计减税672.7万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累计减税121.52万元。非试点纳税人由于购进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直接享受结构性减税的政策优惠。一季度,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共抵扣应税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2846份,抵扣税额1697.5万元,与“营改增”前抵扣范围相比,可新增抵扣税额1189.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