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我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正式启动,凡报考枣庄市范围内普通高中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的绝育家庭子女,经审核认为符合加分政策后,可按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总成绩给予加5分。
据悉,本次审核对象是指考生为枣庄户籍,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枣庄户籍,且参加枣庄市2014年初中学业考试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的绝育家庭子女的考生。考生父母双方户籍为非枣庄籍的,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加分考生资格审查表,由独生子女父母(或监护人)于5月13日至18日到其属地计生办凭考生准考证、准考证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包括父母子女)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父母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信申报领取;两女户考生要凭考生准考证、准考证复印件、家庭(包括父母子女)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村委会出具的两女证明信和父母一方的绝育证明申报领取。同时,考生父母(或监护人)在规范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后按时上交到所在镇街计生办。
5月中下旬,镇街、村居计生人员联合对审查表进行初审、两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复核审定,最终由枣庄市教育局将确认结果反馈给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各考点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过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实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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