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今日滕州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

时间:2014-05-14 来源:滕州日报社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总章程,对于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具有极大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本次修订旗帜鲜明地把“党管干部”这个首要原则凸显出来,在加强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与充分发扬民主相结合方面有新举措,在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突出问题方面有新突破,在从严选拔、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方面有新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坚定不移地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

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等诸多方面,体现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使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必须自觉坚持和贯彻党管干部工作原则,不折不扣地按原则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切实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性,带头正确理解,始终遵循,执行到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毫不动摇。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责任,把党组织主体地位、主导作用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牢牢掌握选人用人的主动权。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必须坚持管方向、管制度、管关键、管长远,在干部标准、选任程序等各个方面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行使好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等职能,不断提升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领导,贯穿于从动议到任职的各个环节,掌握好在干部问题上的话语权、决定权;必须坚持把好人选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确保提拔任用人选德能勤绩廉都能符合要求,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同时,要坚决和各种违反原则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对不按规定办事、用人失察失职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各级党组织必须自觉肩负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的历史责任,下功夫完善机制,改进工作,努力把干部这一特殊的资源合理配置、管住管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水平,推动滕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友情链接: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5888998 邮箱:tzxxh638@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