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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时间:2014-04-16 来源:滕州日报社
    4月12日,记者从市农机部门获悉,今年我市继续被列为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县,争取首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0万元,占枣庄市资金总量的30%。目前,市农机、财政部门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即将启动。
据悉,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往年相比,变化较大。补贴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享受补贴的农户在购机后直接向农机部门申请结算。财政部门根据购机者提供的惠民补贴一本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购机者。
据市农机局农机推广站站长苗程志介绍,此次农机补贴品目由去年的159个缩减到117个,重点补贴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及与深松机械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花生薯类联合收获机、烘干机械等。今年首次将烘干机械列入重点补贴范围,首次将农民合作社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中单列出来给予重点补贴。
苗程志说,在补贴限额的调整中,山东省规定的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补贴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机具,每户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1台(套),农民合作社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6台(套);补贴额在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机具,每户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2台(套),农民合作社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1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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