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有了这样一套宽敞明亮的住房,终于圆了我们的安居梦。”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现场,市民于波激动地说。3月25日,市住房办举行了首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排序配租仪式,通过此次配租活动,27户家庭圆了安居梦。
首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仪式过后,不少选房者难掩喜悦之情,纷纷来到公租房小区看房。刚拿到钥匙的七旬老人刘兴荣迫不及待地打开新房房门,和老伴一起看看即将入住的新房。刘兴荣激动地说:“房子很宽敞,设计也很合理,以后我们住在这里,会感觉非常舒服,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37岁的李存才在经济开发区工作,他们一家人的收入每月在3000元左右,除了平时的生活花销和学生生活费,每月还要拿出来一部分钱作为房租,生活比较拮据。此外,租房也不太稳定,有时候为了省点房租,只能四处搬家,一年甚至得搬三四次,感觉非常折腾。这次,李存才一家也能住上公租房了,再也不用为搬家犯愁了。李存才兴奋地说:“房子户型很合理,周围环境也很好,以后住在这里会感觉很舒适。”
“现在物价上涨非常快,每月的房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然而住进公租房就不一样了,不仅住着很舒服,而且租金也不高,更不会出现随意哄抬房租的行为。”市民董伟看到新房异常高兴,他租到公租房的同时,也不忘关心那些处境和他相似的人们。“希望咱们城市能推出更多的公租房,让更多的低收入者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它能够有效解决既无力购买住房,又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夹心群体的住房问题。2010年年底,在国家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出台后不久,我市就在安康花园小区一期项目中配建了50套公共租赁住房,率先在枣庄地区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此次配租的住房是我市2010年试点建设的安康花园一期的50套公共租赁住房,该批公租房单套面积在70~80平方米之间,户型均为两室一厅。经过申请、审核和公示,首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共有27户,公租房每月每平方米的租金是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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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廉租房究竟有何区别?
想必不少人在看到二者时总会想到绕口令,四是四,十是十。确实,二者名字上只有一字之差,其实区别并不少。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只租不售。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具有临时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房源主要由政府出资建设或收购合适商品房,只租不售。
此外,二者在服务对象、保障形式、申请条件、缴纳租金方面也有不少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