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山东省爱卫会下发了关于《2013年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我市顺利通过2013年省级卫生城市复审,成为省爱卫会重新确认的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之一。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今年9至11月份,省爱卫会组织专家组对枣庄市等20个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命名的省级卫生城市和县城,济宁市等9个在2012年复审中暂缓命名和通报批评的省级卫生城市和县城进行了复审和检查。根据省暗访组专家的评审意见,结合各市爱卫办复查情况,经省爱卫会研究确定,滕州市等达到省级卫生城市(县城)标准,重新确认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
为了顺利通过2013年复审,我市坚持把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作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咬定目标不动摇,加大投入夯根基,克难奋进求突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于10月中旬顺利通过了省爱卫会组织的专家暗访,巩固了省级卫生城市成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创卫活动的开展,城市形象和品位得到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显著改善,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文明意识不断增强,“滕州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创卫关联你我他”的理念得到了空前提升,弘扬了“上善、兼爱、开拓”的滕州精神,促进了城市活力、品质的提升和增强。
我市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
时间:2013-12-30
来源:滕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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