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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结束

时间:2013-12-04 来源:滕州日报社

11月2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315名符合安置条件的2011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得到妥善安置,各接收单位将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退役士兵的报到接收上岗事宜。这也标志着全市2011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结束。
在本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我市坚持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三公开,自觉接受市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把文化考试环节,从公告通知到组织报名,从身份核定到准考证发放,每个阶段都严谨周密。退役士兵选岗顺序严格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的原则,由退役士兵本人自主挑选工作岗位,整个选岗程序由市纪委全程监督执行,体现了选岗的公正性。经过一系列规范化的程序,此次共安置符合条件的2011年度城镇退役士兵有315名,其中90余名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将向他们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00余万元。
据了解,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退役士兵实行国家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安置制度。我市对退役士兵的安置仍然采取自谋职业、双向选择和考试考核安置的方式进行,并优先保障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和因战因功致残评定为5至8级的重点人员的安置。在鼓励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方面,我市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在待安置期间,随时可以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目前,军龄2年的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为3.3万元;军龄5年和8年的复员士官补助标准分别为3.6万元和3.9万元;军龄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为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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