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困难家庭可以温暖过冬,患重病的农民不再为医药费犯愁……近年来,我市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帮扶形式,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心田。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我市救助低保户4169户9718人,共发放低保金1.18亿元;大病救助117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616.95万元;一次性救助贫困大学生1000名,跟踪救助特困生50名。
“社会帮扶救助工作就是要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切实为困难群众筑起坚强的保障线。”市民政局负责人如是说。
慈善助学圆贫困学子大学梦
“是这个温暖和谐的社会让我顺利走进大学,如今我毕业了,我一定好好工作回报社会。”今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的孙蒙蒙说。这个在贫困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特别懂事。2009年,学习优异的孙蒙蒙被华东政法大学录取。但是,贫困的家庭根本无力承担她的学费。市慈善总会了解情况后,为她送来了学费,让她圆了大学梦……
在我市,像孙蒙蒙一样的贫困学生还有很多。自2009年起,我市启动了“慈善助学圆梦行动”,使贫困学生们看到了曙光,在助学专项基金的帮助下,一批又一批的贫困学生顺利走进大学。
为给贫困生提供更新、更好、更贴心的慈善救助服务,市慈善总会设立200万元的“慈善助学圆梦行动”项目专项基金,每年编制财务预算列支次年计划,确保基金规模。同时,实行市、镇街、村居三级联动,引导镇街慈善分会、专项慈善基金、村居慈善工作站在本辖区、本单位开展或者配合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市“慈善助学圆梦行动”项目已具备一次性救助贫困生1000名,跟踪救助特困生50名。
城乡低保情暖困难群众
近日,天气转冷,市奎文小区的低保户王玉喜购置了煤炭,用来过冬。“多亏了党委政府发放的低保金,我才可以吃得饱、穿得暖。”王玉喜的话,也道出了我市9000余名低保户的心声。
近年来,我市把落实低保政策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认真抓实抓好。自2008年起,我市先后4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60元调至400元,农村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200元。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对象4169户9718人,农村低保对象37387户61216人。今年1至10月,全市共发放低保金1.18亿元。
我市严格审批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把关、镇(街)审查、市民政局核实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准确落实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严格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专人定期深入社区、家庭,对低保家庭进行复核,在今年的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中,入户率达到100%,切实做到人员有出有进,保障标准有升有降。
为规范低保管理,我市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足额配套、按时下拨、社会化发放,切实提高保障能力。利用市村务公开网和村(居)村务公开栏,公开低保政策、办事程序、保障结果,确保公开透明,提高低保制度的公信力。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低保、慈善、临时救助等多梯次、多方位、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市率先设置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工作经验在全省、枣庄市推广,并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大病救助撑起民生保护伞
“在医疗救助金的帮助下,我的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让我重新获得新生。大病救助真是一项情系百姓疾苦的好政策。”近日,被尿毒症折磨多年的市民王宝新终于康复出院,他逢人便说,是大病救助金,救了他的命。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滕州市城市居民重大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等,对患有大病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2012年,集中救助152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738.65万元。今年1至10月,集中救助117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616.95万元,切实减轻了患大病困难群众的负担,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为困难群体撑起一片天——我市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综述
时间:2013-12-03
来源:滕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