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记者从市畜牧局获悉,为降低养殖户的养殖风险,确保农户增收,我市启动了2013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据了解,能繁母猪是指8月龄以上的后备母猪和生产母猪。能繁母猪保险承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养殖场、种猪场和散养户所饲养的能繁母猪。投保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存栏量需达到30头以上,并且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未达到此规模的,需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乡镇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费为每头60元,由政府和养殖场(户)共同承担。按政府补贴80%,投保养殖场(户)承担20%,即政府每头补贴48元,投保养殖场(户)每头承担12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在保险内能繁母猪一旦发生猪瘟、口蹄疫、猪肺疫、蓝耳病等重大病害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时,每头母猪可获保险理赔款1000元,理赔时限为勘查定损后7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通过能繁殖母猪保险政策的实施可以更好的保护生猪养殖户的利益,降低养殖风险,促进生猪产业发展。
能繁母猪保险惠及广大农户
时间:2013-09-24
来源:滕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