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阳讯(通讯员 邱绍义 王介雪)日前,龙阳镇谷堆石村村民谭成京家中被盗,因参加了治安保险,他最终获得了630元的赔偿金。“多亏当时交了治安保险,要不然这次我的损失就大了。”拿到赔偿金后,谭成京欣慰地说。
这是龙阳镇推行治安保险工作群众获得理赔的一个生动事例。据悉,今年以来,龙阳镇扎实推进治安保险工作,动员群众参加治安保险,提高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该镇加强宣传,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接受群众咨询,让群众了解开展治安保险工作的意义、保费标准、优惠政策、赔偿标准等,认识到参加治安保险的好处,激发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为顺利完成保费收缴任务,该镇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机制,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镇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实行一天一排名,两天一调度,三天一总结,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推广先进典型,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将治安保险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范围,加大分值比重,并作为年终村级考核的内容,同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奖惩,增强责任人的工作压力感,确保治安保险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针对出现的治安案件,龙阳镇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配合保险公司调查核实认定,积极对投保群众进行理赔。截至目前,该镇已有11户村民共获得保险公司赔付6790元,保障了投保群众的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保险公司、农户、政府、社会多方共赢。
治安保险为农民撑起“保护伞”
时间:2013-09-10
来源:滕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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