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2012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完成。此次共有284名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到补助资金,共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73万元。
“我在兰州当兵12年,在部队选择了自主就业,这次我领到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4万元,可以用这笔钱做点小生意了。7月26日,在市民政局领完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退役士兵徐金红高兴地说。
据市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主任赵林介绍,此次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的发放对象为201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的补助金通过银行卡直接存入个人账户。在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资金的发放过程中,我市按照省、枣庄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退役士兵的身份,随后经过市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拨入退役士兵个人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准确无误发放到退役士兵手中。
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金发放完毕
时间:2013-08-05
来源: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