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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883户义务兵家庭喜领优待金

时间:2013-07-30 来源:滕州日报社

    “我刚刚到银行查完,优待金已发到我的卡里,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义务兵家庭的关怀,我一定让儿子在部队好好表现,为国争光。”义务兵家属崔恒华在领到优待金后高兴地说。
7月26日,记者从市双拥办获悉,我市今年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结束,累计发放优待金1667万元,1883户义务兵家庭领到优待金。
为激发优秀青年参军入伍,我市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原则,去年,率先在枣庄市将义务兵优待金每年提高到8800元,除及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外,市、镇街每年拨付1500万元予以优待,确保优待总体水平高于国家规定标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全市人民同步提高。
据市双拥办主任夏学衍介绍,我市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及各项优抚政策,确定了全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每年新兵入伍后,及时对其服役地、服役时间、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核准;对于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由大学生入校前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进行核准,纳入优抚对象保障范围。及时将年度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义务兵优待金及时足额拨付。实行统一社会化发放,每年“建军节”前,市民政部门利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实施统一集中发放,义务兵优待家庭实行“一人一卡”制,确保了我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广大义务兵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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