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母亲看病花了1.1万元,在新农合窗口报销了7500元,没想到在这里还能报销630元,这项政策真是好,减轻了我们的负担。”6月16日,在中国人寿滕州支公司新农合大病保险窗口,正在给母亲王宗乐办理报销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洪绪镇南苗庄村村民宋永江如是说。
截至6月18日,和王宗乐一样全市共有1436人次受益,共补偿126.4万元。为确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报销工作稳步推进,市卫生局合管办积极与中国人寿滕州支公司对接协商,督促成立健康保险部,在营业大厅设立独立窗口,配备专职接案人员,并设立独立账户,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据了解,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费用中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对今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每次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大病累计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计算:年度内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门诊大病补偿仅限于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治疗。
新农合大病险让群众受益
时间:2013-06-21
来源:滕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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