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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五论落实全市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暨七城同创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3-03-27 来源:滕州日报社

环保模范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度评价,是一个城市品位和形象的集中体现,是创造最佳人居环境和创造最佳投资环境的重要载体。在全市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暨七城同创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董沂峰要求,要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紧紧抓住这个契机,勠力同心,建设良好的城市环境,擦亮城市品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城市环境质量已渗透到政治、经济、贸易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已成为影响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区域间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环境的竞争。我们要吸引各种生产要素,促进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没有良好的城市环境作支撑,就缺乏竞争的优势。另外,广大群众对提高环境质量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环境问题不解决,就会引起民怨,丧失民心,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系统工程,考核指标涉及4项、30条标准,要求很高。虽然2009年我市已成功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但对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我市还有4项指标没达标。一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区)前列。二是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三是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80%。四是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对照差距,全市上下要拿出以铁心减排、铁腕治污、铁面执法的勇气和决心,下大气力,深化实施蓝天、碧水、宁静、洁净工程,力争到2016年实现创建目标。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需要一丝不苟地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实施“蓝天工程”,还百姓一方蓝天。要强化大气综合防治,全面实施电力、水泥、焦化企业脱硫脱硝,抓好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整治,建立应对雾霾天气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碧水工程”,还百姓一湾清流。要抓好重点水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加强水源保护,加快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滨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确保出境水质达到南水北调水质要求。实施“宁静工程”,还百姓安宁环境。要加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监管,还城市一个安静的环境。实施“洁净工程”,还百姓优美家园。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我市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的任务,必须思想统一,群策群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全市掀起人人关心、广泛参与的创建高潮。要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环境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也会产生丰厚的经济效益。要解放思想,强化经营城市的理念,改变以往完全依靠政府投资的陈旧观念,学会用市场经济的方法,多手段筹集资金,探索一条以环境养城、以城养城的路子。要把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作为干好环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水、大气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大力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的水平,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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