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深化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我市对市级预算单位的现有银行账户开展了清理规范行动。
据了解,此次清理行动分为自查登记、账户清理及资金划转、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范围为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医院、企业化管理单位暂不纳入)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各类账户;挂靠本部门、本单位管理的非常设机构及各类学会、协会等开设的账户;各类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的账户等。
为建立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我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通过此次清理规范,使预算单位所有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运行,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我市清理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时间:2013-03-16
来源:滕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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