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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规定”树立新“官念”

时间:2013-01-15 来源:滕州日报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制定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日前,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全市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1月11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工作人员成立5个督查组,分赴21个镇街,督查工作日中午一律不饮酒等“十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并现场对各镇街党政“一把手”进行了酒精测试。
据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督查活动是对我市改作风、提效能、聚民心、听民意活动的细化和延伸,旨在通过强有力的措施,抓政风、促行风、带民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促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督查的重点对象是各镇街党委书记、镇长(主任)。
记者随督查组深入部分镇街进行了现场跟踪,发现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贯彻落实“十项规定”表示拥护和欢迎。北辛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伟泰告诉记者,“十项规定”有利于改进机关作风,加深了与群众间的交流,增强了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 
不仅如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饮酒的规定现已成为各镇街党政“一把手”对付应酬的“挡箭牌”。界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颜丙磊说:“我市出台‘十项规定’后,界河镇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其中提出的‘机关干部工作日中午一律不饮酒’的规定,我非常认同和拥护。有了这项规定,以后应酬接待的时间减少了,以便于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干实事、攻难关,确保以良好作风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市直部门及镇街机关干部落实‘十项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该规定深入每位机关干部心中。”市纪委、监察局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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