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常委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月2日至4日召开,会期3天。市政协主席李健,市政协副主席李怀兴、王宏岳、刘茜、孙士泉、杜孝玺、乔令梅,市政协秘书长王玉亚出席会议。
李健和李怀兴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报告人名单、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及报告人名单、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员名单(草案)和委员分组及召集人名单(草案)以及出席参加和列席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人员范围;根据政协《章程》,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协人事任免和委员变化等事宜。
李健在讲话中指出,2012年是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市政协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确立了全力打造和谐、文化、活力政协的“三项工作要求”,提出了牢固树立维护核心、服务大局、汇聚力量、关注民生、协调关系、树立形象的“六个工作理念”,实现了政协工作的“六个转变”,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滕州提供了广泛支持。
李健要求,即将召开的市政协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协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会议任务。各位政协委员要在会议召开前,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下情,掌握实情,收集社情民意,准备会议提案,积极献计献策。同时,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报道计划,宣传委员参政议政的新成效,展示委员发挥作用的新风采,进一步扩大政协组织的社会影响。
附:
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2月25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月2日至4日在滕州剧院召开,会期三天。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中共滕州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报告;会议选举;大会发言;通过本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等。
政协第十四届滕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增补委员名单
(2012年12月25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王士路 (科技界)
王玉立 (工商联界)
任正渠 (工商联界)
刘现连 (经济界)
孙继利 (科技界)
朱林宏 (特邀界)
朱恒霞 (妇联界)
张长伟 (经济界)
张志伟 (科技界)
张志华 (工商联界)
尚广龙 (文化艺术界)
胡修河 (特邀界)
秦修杭 (中共界)
徐西伦 (特邀界)
解亚平 (经济界)
满宪忠 (工商联界)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