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绪镇白龙湾村农民孔洪因脑血管疾病在市中心人民医院住院31天,共花去医药费51万余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时为其报销了医药费15万元,大大减轻了其家庭经济负担。
孔洪只是我市新农合制度的受益者之一。据悉,我市自2004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1至11月份,我市共报销医药费3亿余元,受益人口达177万余人次。新农合制度的实施,让参合农民切实享受到了看得见的实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市对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逐步加大,参合农民的筹资水平也得到逐步提升。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试点之初的13元增加到2013年的280元;最高报销额由试点之初的8000元增加到2013年的15万元;年报销医药费由试点之初的257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3亿余元。
为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大范围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市坚持实行医药费报销二级审核、初审主责等制度,将合作医疗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同时,在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全面建立了即时报销制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新农合补偿资金的拨付、审核等工作,确保参合农民及时拿到疾病补偿费用。
新农合让农民搭上“健康快车”
时间:2012-12-20
来源:滕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