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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起推行“先诊疗后付费”

时间:2012-06-01 来源:滕州日报社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自6月1日起,我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更多患者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
据悉,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无须再交住院押金,只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医保证和身份证。出院结算时只向医院支付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该模式的全面实施,旨在于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的,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收费管理,提升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实施付费方式改革,简化就医流程,降低就医门槛,规范诊疗行为,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据市卫生局局长杨琼介绍,为确保“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有效推进,该局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健全诚信信息保障系统,为这项工作的推进提供政策支持。各医疗机构将“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作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稳步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带动服务理念的转变和服务方式的改进,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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