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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启能繁母猪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

时间:2011-10-14 来源:滕州日报社
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在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暂停实施两年后,我市近日启动实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
能繁母猪是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对促进生猪生产市场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具有重要作用。据了解,此次补贴对象是全市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饲养的能繁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存栏量核实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内的能繁母猪。
根据有关数据,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为52800头,共需补贴资金528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按60%、20%、2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程序按照公布补贴政策、核实存栏数量、汇总审核补贴数据、兑付补贴资金、结算补贴资金等环节进行。为保障政策执行,市财政局、畜牧局专门设立并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等现象发生。目前,我市正组织人员对符合政策要求的能繁母猪存栏量进行核实,力争在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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