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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滕州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2-16 来源:滕州市司法局

市委、市政府:

2022年以来,滕州市按照省市两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为主线,培厚营商环境“沃土”,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瞄准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等牵头指标领域,建立任务、责任、问题、亮点“1+3”清单。创新“5021”企业开办服务模式,全力提升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流程再造,将人防事项融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该做法被纳入省《改革典型案例集》。全面排查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的证照证明材料,涉及免提交证明材料事项373条、认领事项324条、补充事项200条,184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免证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获评“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全力优化政务服务。推行“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服务,涉及行政审批、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11大类96个事项。积极加强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初步构建就近办“15分钟政务服务圈”。紧盯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推动321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140个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组建专兼职“善跑腿”服务队伍,聚焦重点项目实行“专员负责制”,畅通诉求渠道,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着力解决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急难愁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综合执法,突出违法建设、违法开采、违法占地“三违”治理,全年共制止违法建设行为100余起,拆除违法建设6200余平方米,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5件。将自然资源局、城乡水务局等8个市政府部门行使的26项行政处罚权委托下放至各镇街,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镇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司法部门的横向联合,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助、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交等制度。创新执法机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办公室作用,会同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案件研讨会3次,对7个重点案件集中研讨,有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逢文必审”,严格文件制发程序,将合法性审核作为文件制定的必经环节,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签发。年度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讨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系列文件,对涉及光伏发电和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管理、“滕州和谐使者”选拔管理等文件实施制定前评估,通过邀请人大法律咨询员、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会,提升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全年共审核各类政府文件、政策措施、合同协议、公告通告等500余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从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责任追究等方面,通过“列举加排除”方式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涉及民生的决策事项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新一届20名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台《滕州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构建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制度体系。法律顾问全力参与法治体检、诉源治理、纠纷调解、公益服务,妥善化解一大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件。在重大决策、文件审查、复议应诉、信访接访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新一届法律顾问履职以来累计参与信访接访、复议应诉等180余件次,为《滕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建议,进一步增强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等相关规定执行,明确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对执法依据、执法权限、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每月行政执法数据,全年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检查118240次,行政处罚5728件。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管。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能力培训测试,促进基层执法人员筑牢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执法证件新办、换发、补发、审验等工作一站办理,行政执法人员个人数据信息100%归集。2022年审验两年年审执法人员1338人,四年年审执法人员133人,新申领行政执法证124人,对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执法人员的证件进行注销清理,共清理调离执法岗位、退休人员84人,并收回执法证件。

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卫生健康局把列入“不罚”“轻罚”清单的涉及卫生行政管理领域的9项违法行为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管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一并执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企业非主观过失或轻微违规、没造成严重后果的,认真甄别违法情节,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2022年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清单办理“不罚”案件874件、“轻罚”案件647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营造了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制度,专题汇报推进省三级疾控中心改革试点建设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积极做好人大提案、意见建议和惠民实事办理,认真落实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及“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人大监督工作事项清单,主动向人大报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等工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强化政民互动,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设立“滕州市人民政府开放日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市各单位举办的开放日活动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设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和重大承诺事项专栏,每季度公示工作进展,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政府与媒体良性互动,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及时沟通、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79家市直单位部门和21个镇街的主要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倾听百姓呼声,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

依法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全年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1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制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采取“1+1+1”模式,建立行刑衔接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落实案件信息移送共享、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制度,有效杜绝“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整改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通报制度,组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通过现场观摩、以案释法,更直观有效的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优化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法律依据、裁量阶次、具体情形、实施标准等基本内容,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划分3—5档裁量阶次,充分听取一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意见,确保裁量档次设置合法合理,实现同案同罚、公平公正。强化行政复议内部层级监督,综合运用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倒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3件,综合纠错率30.1%。

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对滕州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政务公开汇报,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一季一巡查”“一季一通报”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测评工作常态化。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件,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发布信息11285条。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功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专业化“大网格”体系和“e呼善应”治理平台,推动化解力量关口前移、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让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更好推动矛盾纠纷调处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

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制度建设。出台《滕州市行政调解工作细则》《关于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发挥调解合力,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定分止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年经调解、和解或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而终止审理的案件25件,占审结案件的20.2%。

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在全市11个派出法庭建立诉非对接工作站,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延伸多元解纷触角,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实质化运行,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有机衔接,规范诉前调解与速裁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的节点衔接,建立起司法确认“快立快办”机制。通过强化判后答疑、诉前调解协议增加约束性条款、加强执前和解等措施,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降低衍生案件比例。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修订发布《滕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为,持续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滕州市防汛抗旱及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滕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完善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机制。科学编排市级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方案,汇总统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4214项。组织开展2022年省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022年枣庄市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防震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等各类应急演练5500余次,参加演练及受教育人员16万余人次,未雨绸缪、以练为战,切实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加强平安滕州建设。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打盗抢、反电诈、保民安”“打霸治痞”“雷霆打击·利剑护航”“净网2022”“断卡”等系列专项行动,建立“屯警街面、动中备勤”的快反机制,坚持立体化动态巡处,织密巡逻防控网,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重拳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和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影响群众安全恶性事件惩治力度。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街和各专业安委会牵头部门成立336个检查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全年聘请专家2042人次,服务企业2056家次,排查整改隐患8820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6806家次,发现整改隐患13377项。印发《滕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聘请30名滕州市第一届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篇目,实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托“赢在中层”干部讲堂、法治淬火大讲堂和领导干部上讲台、举办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才优选、干部提拔任用和青年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党校学习内容,有效提升学习培训效果。制定并落实《滕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依托“两述两考”平台,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年度普法考试。对全市31个部门、21个镇街的2603名行政执法人员、新提拔的科级干部、招录的公务员开展法治能力测试,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通过现场旁听、网上观看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建滕州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成立滕州市青年普法志愿团,选拔“法治带头人”1231名、“法律明白人”3793名,壮大普法宣传工作队伍。出台并落实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部署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孔子学堂等建设普法阵地1491处,推动法治教育活动在乡村全面开花。龙泉街道科圣路社区、洪绪镇郝洼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0余次,不断增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工作自觉。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召开专题会议8次,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20余个。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督促各级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员述法,实行科级以上干部任前全员考法,努力将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滕州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理论学习不系统、理解不够深入、领悟不够透彻,没有转换为谋划推动工作的思路、措施和本领;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渠道还不够充分、畅通,热情度还不够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政府热、社会冷”的现象;普法宣传宣讲在创新普法形式,运用互联网、新媒体传播方式上还有差距,有影响力的普法节目、栏目不多,法治文化产品思想性、艺术性和地方特色性不强等。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着力强化思想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10次,邀请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2次,不断增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2022年度述法专题会议,开展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7项主要职责19条工作内容。印发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纲要,全面构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规划编制体系。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力配合枣庄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出台并落实《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聘任新一届20名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核各类文件500余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发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完善“免罚”“轻罚”清单,全年办理“免罚“轻罚”案件1521件。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年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3件。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有效推动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分值占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同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评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学思践悟”,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积极发挥理论学习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切实提升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法治调研、法治督察、法治建设考核等措施,加强动态跟踪和过程评价,有效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二)坚持“提质增效”,优化法治环境。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实施“企呼政应、接诉即办”企业诉求解决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入企五问”,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信用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各类变相审批,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严格执行“免罚”“轻罚”清单,拓展清单覆盖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一窗通办、一次办好、帮办代办等服务模式,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

(三)坚持“靶向赋能”,提升普法质效。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平台,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抓好“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加强法治文化的挖掘和打造,培塑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宣传阵地提档升级,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中共滕州市委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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