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惠企稳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1-09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惠企纾困力度,帮助企业缓解用工难题,推动实现一季度经济平稳增长,经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7日)实施惠企稳岗系列政策。重点支持企业稳岗稳工,倡导鼓励广大枣庄市外在滕务工人员“留滕过年”,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产达产

1.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增产增效。对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同),2023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同期增长1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2023年1—2月工业用电比2022年同期增量2万千瓦时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增量用电量每千瓦时奖励0.1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应税收入确定,所需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

2.鼓励规上工业企业稳岗稳工。对采取稳岗稳工措施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月保持连续生产,且工业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标准按企业2022年1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500元/人进行奖补,每家企业最高奖补5万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

3.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于我市前期申请缓缴的企业,期满后一次性缴纳缓缴费款有困难的,可实行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缓缴费款金额以月度缓缴费款为最小单位,原则上每 2 个月缴纳不低于 1 个月度的缓缴费款;全部缓缴费款应于 2023 年年底前补缴到位。分期分批补缴的缓缴费款免收滞纳金。

二、引导鼓励枣庄市外在滕务工人员留滕过年

4.发放新年红包。对春节期间留滕过年的滕州会籍的非枣庄户口务工人员,经相关程序申请、审核后,按200元/人标准发放新年红包;鼓励支持商场超市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惠及留滕过年员工,助力市场消费回暖。

5.发放节日补贴。对春节期间留滕过年的“四上企业”枣庄市外在滕务工人员,按在我市累计工作年限发放一次性节日补贴,5年内的给予300元/人,5年以上的给予500元/人。职工工作年限依据社保缴纳相关凭证认定,由企业向对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

6.开展创新创业专题培训。助力企业数字化升级,春节期间面向枣庄市外在滕务工人员开展青年电商运营专题培训活动,为青年创新创业开拓新思路,切实提升“好青年”实操技能。同时,为各级“乡村好青年”实施“好青年贷”“鲁青基准贷”等金融服务项目。

三、开展春节期间暖心关爱系列活动

7.开展系列招聘活动。春节前后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招聘会场次。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地,满足企业急需用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工中的作用,对为“四上企业”新引进10名员工以上的服务机构,可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其中新引进员工以我市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准。

8.免费参观游览滕州。春节期间,留滕过年枣庄市外在滕务工人员可凭个人身份证和免费券,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参观游览滕州A级以上旅游景点及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券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统一印制。

9.开展“送温暖”活动。组织走访慰问春节期间正常经营生产的枣庄市外在滕投资企业和驻滕企业,以温暖服务助力企业稳岗生产;引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免费发放医疗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

10.开展“送法”活动。利用各类法律援助机构,为春节期间留滕过年受到恶意欠薪、工伤、劳动合同纠纷等有劳动争议的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人社部门应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留滕过年枣庄市外在滕务工人员名单由所属企业提供,各相关部门审核发放。

本支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28日。国家和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2023年1月6日

分享到: 
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