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经有关方面综合研判和业务主管部门严格验收,自11月8日起,我市将有序放开部分商超、医院和药店。
据悉,首批放开的商超有7家,分别是大润发超市、贵诚超市、德凯隆超市、美铭超市、家家悦万达店、来自购学院路店、仲家汇翔宇店;放开的28家医院,分别是市中心人民医院、市财贸医院、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立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以及位于21个镇街驻地的市属和镇街卫生院;开放的4家药店,分别是幸福人医药公司通盛店、善国南路店,健安医药公司凤凰苑店,百济堂医药公司天德堂店。
我市对首批开放的商超营业场所、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均作了严格的规定,凡属放开范围内的所有场所必须提前做好场所消毒、通风,所有新增加的从业人员必须来自低风险区,原工作人员继续闭环管理。同时规定,商场超市入口处必须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查验。进入顾客必须佩戴口罩,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一测,即测量体温;一扫,即扫“场所码”,三查验,即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凡不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或未达到防疫要求的人员,拒绝其进入。
居民就医问题,是百姓关注的焦点之一。我市规定,市中心人民医院、市工人医院、市财贸医院为疫情期间低风险区群众看病就医主承接医院;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立第四医院面向低风险区群众正常开展诊疗服务;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各自辖区低风险区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特别规定,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市“一点两区”定点医院,疫情期间为主承接中高风险区、集中隔离场点和居家隔离等重点人群就医,暂不面向低风险区群众开展就医诊疗服务。中高风险区、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人员就医仍旧按照原就医流程到市中医医院(包括老院区、北院区)、市妇幼保健院就诊。
为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我市规定: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拒绝进店,禁止销售任何药品,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对查验“三码”异常人员,不准进店,禁止销售任何药品,督促其到属地社区、居委会进行报备,并上报属地镇(街)疫情指挥部。各指定药店负责人承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绝不乘机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