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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关于连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时间:2022-10-22 来源:滕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广大市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每天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束时间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自2022年10月23日起,每天6:00-10:00集中采样。

二、检测范围(滕州市辖区内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一)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人员,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二)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检测。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等“应检尽检”重点人员在所在村居(社区)参加检测。

(四)学校师生员工按照所在学校规定和要求参加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请全体居民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镇街、村居的组织安排,携带健康码、身份证、转义码等有效证件,尽早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做到全员检测。

(二)请全体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取下口罩等候采样,采样结束立刻戴好口罩离开现场;采样过程保持“1米线”间隔、“3米线”采样,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不碰触采样区公共物品,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避免交叉感染。

(三)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健康码”系统查询结果。

(四)在区域核酸检测期间,镇街、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将采取敲门敲窗和电话联系方式了解检测情况,请全体居民积极配合。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

(五)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照本土疫情期间患者就诊流程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示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滕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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